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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【踢爆 汽燃費超收29年 政府偷全民11億】【APPALE】【2012年04月09日】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fily    時間: 2012-4-9 07:21 AM     標題: 【踢爆 汽燃費超收29年 政府偷全民11億】【APPALE】【2012年04月09日】

本帖最後由 fily 於 2012-4-10 07:16 AM 編輯

[attach]73604648[/attach]
【新聞主題】: 踢爆 汽燃費超收29年 政府偷全民11億
【新聞出處】:APPALE
【發布日期】:2012年04月09日
【文章內容】:
「誰還相信稅單」 交部認錯退款

【生活中心╱台北報導】交通部驚爆超收逾218萬車主汽車燃料使用費長達29年,合計逾11億元!當時一名小公務員以人工計算261種汽燃費費額,當中竟有4大錯誤,其中一個「206」的數字,小公務員誤算為「207」,讓上百萬1801c.c.到2400c.c.車主當了29年冤大頭,被超收近11億元;交通部卻渾然不知,直至《蘋果》上周揭發,才亡羊補牢重新核算,決定7月起退還超收的11億餘元給民眾。


除小公務員導致的4大錯誤,另費額表其後修訂又新增2項錯誤,交通部上周緊急召開會議敲定善後原則,6大錯誤中,有3項涉超收218萬名車主11億800萬元,2項為短收5700多名車主100多萬元,1項無車輛受影響,交通部決定今年內將11億800萬元吐回給218萬車主,也不收回短收款,退費方式將由公路總局1個月內提出。以近29年均開2000c.c.汽油車的車主為例,在這波退款中至少可退870元。


[attach]73604654[/attach]公式驗算 揪出汽燃費6項錯誤 6項收費額出錯

為收取道路養護經費,交通部從1960年起就訂有汽燃費徵收使用辦法,1983年交通部擴大修正收費表,由基層公務員以人工計算,訂出132種耗油量標準及261種汽燃費費額,每年據此收費標準,從2200多萬輛汽機車車主口袋中收取400多億元,用於養路、維修和興建道路上。
《蘋果》記者上周為了解汽燃費隨油徵收議題,針對費額表中的自用小客車收費標準試算,赫然發現「各車耗油量計算表」中,1801c.c.到2400c.c.官方所列每月耗油207公升的標準,疑似多算1公升,206公升被算成207公升,連帶使汽燃費每車每年增加30元;記者再全面驗算耗油量標準與費額,發現耗油標準中有3項錯誤,收費標準也有6大錯誤。


218萬車主受害

6大錯誤包括1801c.c.到2400c.c.自小客車汽燃費,汽油車應繳6180元,民眾卻被迫繳6210元,每車每年被超收30元;柴油車應繳3708元,民眾卻被收3726元,每車每年被超收18元。6601c.c.~7200c.c.營業貨車,汽油車每季應繳7605元,但費額表錯植為7762元;柴油車每季應繳4563元,但車主卻被收4658元,每季多繳95元,等同每年被超收380元。另有2項錯誤則為費額表短列應收金額。
交通部接獲《蘋果》查證確認汽燃費爆發嚴重疏失後,內部緊急重新計算,證實出錯後,全面清算遭超收車輛,粗估逾218萬車主長年被超收款項,其中每年被超收30元的汽油自小客約210萬輛,每年被超收18元的柴油自小客則約有7萬7千多輛,連同每年被超收380元的2430輛6601c.c.~7200c.c.柴油營業貨車,整體初估29年約超收11億800萬元。短收金額則約100多萬元。
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,經查該錯誤是1983年就已發生,誤用至今是歷史共業,絕不是故意的,交通部感到萬分抱歉,且絕不迴避、不隱瞞,將用負責任的態度處理,超收款將以最快速度退還民眾。


[attach]73604655[/attach]汽燃費超收長達29年,讓民眾感到不滿。林啟弘攝 民怒:嚴懲官員

陳彥伯指出,國內1995年全面更換過新車牌,車籍資料都有保留並電腦化管理,只要是1995年後的車牌車輛都可全面找到車主,屆時仍在使用中的車輛,將主動通知車主退費安排;至於1983年到1994年的車輛,因資料保存採紙本,監理單位會全力清查,如車籍資料不全,則擬開放民眾舉證,將採個案從寬認定退費。
駕駛2000c.c.車輛的民眾林柏宴痛批:「政府實在很搶錢!大小錢都要搶,感謝《蘋果》揪出問題,要不然不知要被政府白白坑多少錢!雖然損失金額不高,但失職官員絕對要嚴懲,才能讓民眾出一口氣!」上班族張小姐說:「簡單的數學都錯這麼多年沒人發現,以後誰還敢相信政府算給你的數字?」


應加計利息退還

台灣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林向愷指出,政府發生這樣的錯誤實在很離譜,民眾繳稅一毛錢也跑不掉,遲繳或少繳還得被罰款,但政府多收錢卻要民眾舉證才能退還,並不合理!
消基會祕書長陳智義也表示,政府超收汽燃費屬不當得利,除要立即退還溢收款項,也應該加計每年5%的法定利率還給民眾才合理。



【個人觀點】:什麼東西推給過往與歷史共業 ... 如同油價漲價一般 , 國際原油漲三塊 , 政府就原封不動的將三塊轉嫁給我們 , 那我們要這些官員幹嘛




作者: robin0803    時間: 2012-4-9 07:53 AM

真糟糕耶 快點退錢吧 以後算要算清楚一點
作者: s840704056    時間: 2012-4-9 08:16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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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toyota2005    時間: 2012-4-9 08:45 AM

最好是 出了問題 責任都推給下面所謂"小公務員"
那上面負責監督的長官是擺好看的啊?
難怪大家總說公務員一堆都是米蟲........
作者: leafing    時間: 2012-4-9 08:50 AM

唉,這種錯誤也是要現在油價電價亂漲才會有人特地去揪出來吧...
組織錯誤或許是難免的,但是政府總是愛擺出一副我一定是對的姿態這才顯得丟臉 lol
作者: 濃秀明    時間: 2012-4-9 08:52 AM

我開的車是1500CC所以應該退不到錢啦~不過我覺得政府應該有人要出來承擔過失啦~
作者: 乂迪乂    時間: 2012-4-9 09:12 AM

大概是故意的
他們應該認為多收一點 沒人會發現
有夠糟糕的
作者: ewe.ez    時間: 2012-4-9 09:15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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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12-4-9 09:22 AM

好個歷史共業!以後什麼問題都推給歷史共業就好了。
作者: shenyfu    時間: 2012-4-9 09:29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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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didilic    時間: 2012-4-9 09:31 AM

該退稅補稅是一回事
執行錯誤補正程序所耗費的行政資源
最終仍是由納稅人買單
但負責執行的公務員卻無須負責 <------有點饒舌 =.=

這筆帳要怎麼算!?
作者: 4457ab    時間: 2012-4-9 09:35 AM

故意的吧,大多數人只要不仔細都會沒注意到那1的差數
就算誤植數字,也不該29年都沒發現,如果不是故意的話,那只能說這些官員瀆職了

作者: kiraice    時間: 2012-4-9 09:52 AM

1983年
這真是個好精美的數字
真的差不多30年耶 XD
作者: rpg0928    時間: 2012-4-9 09:58 AM

趕快改成隨油徵收最公平了
這些公式只是呼嚨人民罷了
作者: 蠻頭黑拿    時間: 2012-4-9 10:15 AM

長久以往相關的政府和公務員= =
都應該減薪扣退休才對
只想著黑人民
也該是時候讓他們痛

反正現政府就擺出一個樣
我就是選上什麼爛都不會去改時間一久人民阿呆會忘掉
小民過著溫水煮青蛙薪水全倒退財團享利益官員分紅利
選舉時刻倒再騙一騙就好呆灣人很好騙

作者: evilcash    時間: 2012-4-9 10:19 AM

突然想到文化大革命的類似電影!!
可以把這種人綁起來,然後批判嗎??

作者: sugardevil    時間: 2012-4-9 10:26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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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leoabcd    時間: 2012-4-9 10:39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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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utoG    時間: 2012-4-9 10:42 AM

又推給"小公務員"
那上層主管幹嘛用的!
不就是審查+扛責任嗎?
主管全部廢掉算了!!!夠廢!
作者: dna787657    時間: 2012-4-9 11:14 AM

這就是政府合法的貪腐政策 中華民國萬萬稅
作者: 自然元氣    時間: 2012-4-9 11:26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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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ZYX0410    時間: 2012-4-9 11:40 AM

如果政府有擔當就應該開除相關官員,而不是推卸責任
作者: 阿詳    時間: 2012-4-9 11:41 AM

我不信這種帳單 由小公務員打出來 是完全不用尤其他主管去審核.....這根本都是在騙大家 因為這種小細節根本不會有人民去關注 所以中油那些主管根本就是故意在超收賺利益
作者: vergil2011    時間: 2012-4-9 11:41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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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free9675    時間: 2012-4-9 11:44 AM

誠實點還是好!在這樣賊下去,失去的是人民的信任!
作者: chris2238    時間: 2012-4-9 11:46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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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lv0215    時間: 2012-4-9 11:47 AM

只能說怎麼好多東西都算錯...可不可以算準一點阿...
作者: B099212040    時間: 2012-4-9 12:4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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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ideoched    時間: 2012-4-9 12:51 PM

政府、企業日子過太爽了
對錢的問題居然這麼鬆散
不過查出問題後有表示負責,也稱得上是懸崖勒馬
(如果沒有爆出來,可能會繼續錯下去...)
作者: 風之金鈴    時間: 2012-4-9 01:15 PM

所以說數字會說話?!
但舉凡僅限是自己上報上去的
所以囉,又被蘋果挖出這項驚人的內幕
但或許會有民眾開始仍執意不相信這篇報導?!
只能說給予尊重啦...
但不可否認的一點就是
政府現在大家都在自肥中
將自己的荷包填的滿滿的
然後受苦的,依然是民眾!
究竟這些錢的流向都流自哪位的戶頭
一個字"查" 就對了!
巡線查,肯定就搜的出,究竟是哪位"官員"
給上下其手拿走了!
都吐出來與全民來平分
才能算合理! 公平!
作者: shiaya    時間: 2012-4-9 01:23 PM

這個政府也實在是有夠衰,
油電漲價已經很不爽了,
現在還爆個超收費用,
該怎麼退就怎麼退吧…
退點錢拿來加油正好。
作者: QQXUP    時間: 2012-4-9 04:25 PM

靠 還要媒體踢爆才重新審核
那些有過失的公務員如何呢?
要是一般公司早就開除了
作者: bobubobu999    時間: 2012-4-9 04:44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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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ericpatch    時間: 2012-4-9 04:54 PM

政府作庄家
逢賭必贏
人民真的任課稅
如今被查出溢收
真的該爽快連利帶本吐出啊
作者: Daniel333    時間: 2012-4-9 05:49 PM

假如人民未繳納汽車燃料稅要被罰款,政府官員算錯不用罰錢還民嗎!
作者: qql663    時間: 2012-4-9 07:19 PM

說真的我是覺得...不應該退了
首先要退給誰就是個很大問題:29年有過戶.死亡.報廢...車主是誰都不可考了
二是退費成本太高,這些錢要誰負擔:查29年內資料要花多少錢,再一一通知都是花把姓稅金
三是退費的錢哪裡來:預算科目不會又是預備金支出吧?
最後,開1801~2400CC的車主,絕大部分沒差那幾百元,與其如此不如改汽燃費隨油徵收,並且調降費額,省去年繳的麻煩,還可落實使用付費

不要退沒多少...卻要花更多的追查成本
作者: a850057    時間: 2012-4-9 07:20 PM

改隨油徵收才合理,不然標準依據都你們訂,現在被爆出來,要如何還還是一個大問題,
作者: tommy22277    時間: 2012-4-9 08:59 PM

連本帶利一次全部給我吐出來~~~想必一定還有更多這種的黑幕啊!!媒體加油~~~繼續挖~~~
作者: tung8220    時間: 2012-4-10 12:14 AM

計算出錯,我真的不知該怎麼相信政府......
我少算錢就要被催討加罰款.....
唉~~小市民真命苦
作者: liujoung    時間: 2012-4-10 06:55 AM

一塊錢也是錢.
政府快退錢吧.
雖然個體戶拿到的不多,但總金額的11億都會被放大.
作者: doromi    時間: 2012-4-11 01:26 AM

都那麼多年沒半個承辦人員發現嗎?
會不會太混啦
還是說看沒人發現就乾脆這樣錯下去
作者: quy4965    時間: 2012-4-11 10:40 AM

把那些超收的錢拿來降稅,比較好吧,這叫增進公共利益!
作者: KAMN25    時間: 2012-4-12 02:48 PM

這樣以後還有什麼稅可以繳的,我看所有要繳的稅,稅率應該要全部拿出來檢查才對,
不要在A人民的錢了,多A的部分可能都進了高官的荷包去了
作者: teac6752    時間: 2012-4-12 03:22 PM

搶劫的時候速度都很快熟練..被抓到倒是慢條斯理的認錯,有ㄧ種酸酸苦悶的犯罪感..是錯覺嗎
作者: 浴血狂歌    時間: 2012-4-13 03:39 AM

超收就算了....
可是都超收納麼久了...
怎我還是常常看到路面坑坑窪窪的....
作者: s223356    時間: 2012-4-13 04:29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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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itylife37    時間: 2012-4-13 06:41 PM

組織錯誤或許是難免的
但所有錯誤都丟給小公務員
實在是...
錯了就錯了
趕緊挽救吧
作者: bugx    時間: 2012-4-14 03:49 AM

這種疏失難道不用處份嗎!!?
還是過了就算了裝傻帶過就好
真的是很可惡
稅少繳一毛就一定討
要是多繳請自行討回
不然不會理你

作者: rayba95    時間: 2012-4-14 04:23 AM

要我們繳錢的時候就快快要,退錢就慢慢退,那是不是該罰政府繳滯納金給我們
作者: 健生    時間: 2012-4-14 02:19 PM

"應加計利息退還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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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millyjan07    時間: 2012-4-14 02:47 PM

沒錯應該要加利息還給民眾才公平
另外,壹傳媒千萬不能被買走呀,若被陸資或國民黨買走,就沒有公正可言了
作者: ks990206    時間: 2012-4-15 05:33 AM

有點誇張!我想或許不只是交通部!會部會其他部門也有很多項目多收呢?
作者: guoshyong    時間: 2012-4-15 06:27 AM

政府超收人民應負擔汽車「使用燃料費」長達29年,合計逾11億元多元,顯然這是政府的「行政疏失」所致,基於國家賠償法的精神,政府應儘速退還超收的款項並佳暨法定孳息。同實應加速檢討汽車「使用燃料費」的收費制度,基於「使用受益者付費」的原則,過去「隨車徵收」的制度,顯然不合理,必須檢討改進,改為「隨油徵收」;其他如各縣市的「垃圾清潔處理費」,是隨「自來水徵收」,也極不合理,更不符法制,政府不能漠視,而有「行政怠惰」之行政行為。政府的行政行為,應該是積極,有效率的為人民服務,而非消極作為,所有一切「徵稅」、「收費」的制度應建立在「合法」、「合理」的法律制度上。
作者: penhead    時間: 2012-4-15 06:35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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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風寒流雲    時間: 2012-4-15 06:43 PM

超收29年,居然全都沒發現?還是說心知肚明只是不講?
就算要退,恐怕也是一堆問題。
作者: cxz741022    時間: 2012-4-16 04:21 PM

遇到這種市政府只會裝傻..而漲價的部分說漲就漲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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